鼓励停车资源共享——
支持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率先 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鼓励 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鼓励 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 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
鼓励 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或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 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完善停车设施用地政策——
加强独立新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充分利用 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
充分利用 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 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潜力,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
各地区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 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怎么停?
提升装备技术水平——
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企业强化自主创新, 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等研发,打造自主品牌。鼓励 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在停车设施应用。
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并按一定比例 配建新能源小汽车、公交车等 充电设施。
优化停车信息管理——
鼓励多元主体合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 最大限度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 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
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
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 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 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
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 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
怎么收费?
完善停车收费政策——
健全 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
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 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
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 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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